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的通知的函

政策法规 启东肢协 来源:中国肢协 1年前 (2022-07-26) 723次浏览 已收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肢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肢协:

2022年8月11日是第十三个全国“肢残人活动日”。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项目推广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全力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对残疾人及家庭的就业帮扶力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中国残联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三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助力就业年

二、活动内容

各地肢协要落实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肢残人开展“六个一”活动:

(一) 组织听一次党课教育;

(二) 组织参观一次党史展览;

(三) 组织一次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诗歌朗诵、文艺演出会;

(四) 组织一次肢残人技能培训、技能比赛活动;

(五) 组织一次“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政策传达及宣讲会;

(六) 组织一次残疾人企业家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座谈会。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残联和肢协要高度重视,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全国“肢残人活动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各地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结合协会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创新模式,丰富内容,开展活动。

(三)活动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报告会、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培训、文艺演出等。

(四)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传播方式和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肢残人活动日主题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各地活动结束后,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道、网讯、图片报送中国肢协。

四、联系方式

中国肢协:

田  露:010-66580074(传真)

韩宝霞:010-66580131

电子邮箱:zgzcrxh@163.com

中国肢残人协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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