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政策法规 启东肢协 来源:中国肢协 2年前 (2021-07-29) 912次浏览 已收录

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残联厅函[2021] 229号

中国残联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

“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肢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肢协:

2021年8月11日是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党史 办实事 送温暖

二、活动内容

(一)各地肢协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党史学习教育整体部署,在活动日前后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的热潮,团结带领广大肢残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各地肢协在本地残联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学一次党史、走访一名在党50年老党员、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开展活动。

(三)各地肢协组织和号召广大肢残人朋友用大合唱、快闪、歌咏比赛、今夕生活对比座谈会、征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展示肢残人自强不息的风采。

(四)活动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报告会、座谈会、面对面交流、赴当地红色革命基地参观学习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残联要精心指导本地肢协,按照本次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传播渠道作用,大力宣传本次活动。

(三)各地肢协要在活动期间,主动向当地残联汇报情况,井结合《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向当地残联党组、理事会提出加强当地肢协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要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面做好防控工.作。

(五)请各省(区、市)肢协于8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新闻报道、网络通讯图片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中国肢协。

四、联系方式

中国肢协:田露010-66580074 (兼传真) 13501211533

韩宝霞010- 66580131 15810206112

办公邮箱: zgzcrxh@163. com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1年7月21日

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启东肢协 , 版权所有丨如未注明 , 均为原创丨本网站采用BY-NC-SA协议进行授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关于开展第十二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喜欢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