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肢协】关于开展第十一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的意见

政策法规 启东肢协 来源:中国肢协 3年前 (2020-08-11) 1329次浏览 已收录

各位主席:

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第十一次全国肢残人活动日活动不再由中国残联办公厅下发相关通知,各地肢协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为肢残人免费体检、抗击疫情、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等内容,自行确定本省活动。

相关意见和需求如下:

(一)各地肢协要严格按照本党委政府地关于疫情防控需求执行。鼓励尽可能可采取网络等线上方法开展活动。

(二)各地肢协要会同当地残联,按照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传统和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作用,大力宣传本次活动。

(四)请各省(区、市)肢协于8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新闻报道、网络通讯图片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报中国肢协。

(五)联系方式

中国肢协:田露010—66580074(兼传真)

办公邮箱:zgzcrxh@163.com

中国肢残人协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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