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启东市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法规 启东肢协 来源:启东市残联 5年前 (2019-06-06) 3095次浏览 已收录

启东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启东市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启东市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办法》(苏残发〔2017〕7 号),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的动态管理,提高残疾人证信息数据的准确率,增强残疾人保障服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省残联关于集中开展假错空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的通知》(苏残发〔2016〕8 号),结合启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证审核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自2009年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以来,我市累计发放残疾人证3.2万份,目前实有持证残疾人近2.5万名。近年来,残疾人工作更加注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残疾人保障服务力度不断加大,残疾人证核发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换发证的1.3万多名残疾人,持证时间已满十年有效期,需要换领新的残疾证。同时,及时精准掌握全市残疾人残疾状况,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亟需在全市开展残疾人证审核清理工作,重点审核清理持证十年有效期满残疾人以及被举报残疾人中的“假错空”证,确保残疾人证信息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实施残疾人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

二、审核清理范围和对象

对全市所有各类别、各等级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点是2009年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持证十年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残疾人,以及在公示过程中被举报的残疾人中的“假错空”证进行清理。

1、假证:不能在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但持我市残联所核发残疾人证的。

2、错证:可在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查验到证号,但残疾体征与评定等级严重不符的。

3、空证:已死亡但其基础数据尚未从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注销的。

三、审核清理方式

1、自查自纠。适用于2009年以来领取二代证的各类别、各等级残疾人。市镇两级残联通过多种媒体公告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以村(社区)为单位,排摸辖区内持证残疾人情况,残疾类别和等级与残疾体征、生活状态明显不符的残疾人,须重新评定其残疾类别和等级。同时,在村(社区)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榜公示辖区内2009年以来所有领取二代证的各类别各等级残疾人名单,被举报的残疾人,重新评定其残疾类别和等级。

2、直观核查。适用于2009年领取二代证,残疾等级为三至四级的各类别残疾人、听力言语一至四级残疾人。以区镇(街道)为单位,由镇、村(社区)干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组成直观复核小组,按照“分片就近、相对集中”原则,以面访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残疾体征甄别和核查。通过直观复核小组残疾体征甄别的残疾人,维持原有残疾类别和等级;未通过直观复核小组残疾体征甄别的,重新评定其残疾类别和等级。

3、重新评定。适用于2009年领取二代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重度的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被举报残疾人以及残疾类别和等级与残疾体征、生活状态明显不符的残疾人,未通过直观复核小组残疾体征甄别的残疾人。由市残联组织鉴定医生按照“多批次、小批量、分类别、混地域”原则,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定期、有组织地进行集中评定。对90周岁以上的肢体残疾人、特殊病情引起的长期卧床残疾人和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残疾人,可提供照片等资料,由镇、村(社区)出具证明后不参加现场重新评定。

四、时间部署

1、准备工作阶段(6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发动,落实人员和设备;残疾评定标准培训。

2、自查自纠阶段(6月11—6月30日):村(社区)梳理排摸持证残疾人情况,对相关残疾人进行公示。

3、直观核查阶段(7月1日—8月20日):区镇(街道)对相关对象组织直观核查。

4、重新评定阶段(8月21日-9月30日):市残联对相关对象组织残疾等级评定。

5、汇总公示阶段(10月):市残联对审核清理结果进行汇总,反馈到区镇(街道),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

五、结果运用

经审核清理后,2009年领证的残疾人中残疾类别等级无变化的,发放新版第二代残疾人证,原证收回销毁;2009年以来领证的残疾人中残疾类别等级有变化的,且公示后本人无异议的,按照新的审核结果发放新版第二代残疾人证,原证收回销毁,相关补贴待遇随之调整;公示后本人有异议的,暂停享受相关补贴待遇,待有终评结果(南通市级评定)后,发放新版第二代残疾人证,原证收回销毁,相关补贴待遇补发或取消。同时,对无故未按时到场审核或拒不配合医务人员检查的,注销其残疾人证,停发相关补贴待遇。

六、组织领导

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工作的公正、高效、平稳开展,市政府成立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主任、市残联理事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市残联、卫健、民政、财政、信访、公安、纪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残联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负责持证残疾人的数据分析、审核清理结果的录入汇总和残疾人证的制证发证;对审核清理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和总结。卫健委负责协调建立残疾评定专家组,开展残疾评定技术培训;会同残联制定审核清理工作方案,安排落实审核清理工作场所;对残疾评定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提高残疾评定准确率。财政局负责拨付审核清理工作经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合规可行的经费使用形式,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信访局负责畅通信访渠道,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公安局负责协助比对死亡、户口迁移等残疾人信息;维护审核清理现场秩序,应对突发事件。派驻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审核清理工作,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由市残联理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镇(街道)应成立相应的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残疾人证审核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工作机构

1、残疾评定小组。

残疾评定小组由残疾评定医务人员和各级残联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持证残疾人的残疾类别、等级进行复核评定。

2、信息处理小组。

信息处理小组由市残联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持证残疾人数据进行分析分类,对现场评定日程和残疾评定医务人员进行规划调配,对审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比对公示,根据审核结果调整残疾人的类别、等级并重新制证发证。

3、信访维稳小组。

市信访、残联、民政、公安等部门,以及各区镇(街道)联合建立信访维稳小组,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做好解释、说服和引导工作,防止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4、纪检监督小组。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区镇(街道)纪检人员组成纪检监督小组,监督审核清理工作情况,对重新评定进行现场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后勤保障小组。

市财政和市残联组成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拨付审核清理工作的设备购置、鉴定医生评残服务、工作人员制证、交通、餐费等工作经费。区镇(街道)也须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八、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本次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涉及到全市2.5万残疾人,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操作难度大。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公告残疾人证审核清理工作,让全社会知晓,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开展审核清理工作重要意义和残疾人保障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家庭支持、残疾人积极参与审核清理工作。

2、组织慎密严实。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稳妥、规范、有序地开展审核清理及换发新证工作。市镇两级残联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使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清楚了解审核清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权利义务、具体程序、参加时间和地点,使其做好相应准备。要充实人员力量,提前落实审核清理的场地、设施,安排必要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

3、认真防范风险。全面审核清理工作关系到持证残疾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有清醒认识,提前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防止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4、强化纪律监督。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原则,凸显审核清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工作方案和纪律要求对审核清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启东市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领导组

 

附件:

启东市残疾人证全面审核清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唐海兵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江 昱  市政府办副主任

邓金涛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成 员:

秦海松  市卫健委副主任

张志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茅建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 燕  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 阳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施迎春  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组长

赵雨玉  市残联副理事长

盛中华  市残联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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